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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密:全面推进“信用+农安承诺”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新高潮
        日期:2022-04-27

        高密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农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社会信用“双承诺”制度为抓手,打造“信用+农安承诺”监管模式,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 

        一、普及农安信用承诺,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印发《关于持续推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社会信用“双承诺”制度的函》(高农字〔202210号),面向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信用公开承诺制度。根据不同类型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承诺重点,按照“依法、规范、简约、明了”的原则,与辖区内农产品种植户、农产品生产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等分别签订了《农产品种植主体责任信用承诺书》《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主体责任信用承诺书》《202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监管责任承诺书》,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已签订农产品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承诺书1500份、农产品种植户质量安全承诺书14960份、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910份。通过层层签订承诺书,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了农安信用承诺意识,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关注度。 

        二、健全农安信用承诺档案,实施“红黑名单”管理 

        为加强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社会信用“双承诺”管理档案。 

        一是建立了承诺台账档案。对做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和监管责任社会信用承诺的,建立承诺台账档案,定期对生产经营主体承诺事项和基层监管员履职尽责情况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生产经营者兑现承诺、基层监管员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激发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生产、诚信经营的自觉性,调动了基层监管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管理档案。建立了“红黑名单”管理档案。“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是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列入“红名单”的单位在各类农业项目扶持、资金补助、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对列入“黑名单”企业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取消其申报各类农业项目扶持、资金补助、评优评先等资格;实施重点监控,加大监督检查、抽样检测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从重处罚。信用“红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建立基层监管员考核评价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高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监管员工作职能,建立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村级监管员考核评价制度,监管员的履职情况与监管员工资报酬等紧密挂钩。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考核评价制度的建立极大提高了基层监管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始终牢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动权,确保不发生影响较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农安信用承诺制度家喻户晓

        为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社会信用“双承诺”制度全面得到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广泛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信用“双承诺”制度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公众知晓率,方便群众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和监管员落实责任。